“我们是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这是我们的工作证件,今天来是对你公司与上海某传媒公司侵害作品放映权一案进行执行,请配合我们的执行工作。”
9月23日晚,重庆市三中法院执行局在武隆区法院执行局的配合下,对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的重庆市武隆某娱乐有限公司KTV开展夜间突击执行专项行动,该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兑现了全部执行案款。
上海某传媒公司是一家经营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的公司,对《中国好声音》第三季第5期《救护车》等音乐作品享有著作权。2019年3月30日,该传媒公司取证人员到武隆某娱乐公司经营的KTV进行调查,发现该KTV点歌系统有多首歌曲存在未经其授权供客人点播经营获利情况。上海某传媒公司遂对武隆某娱乐公司提起侵害作品放映权诉讼,重庆市三中法院判决武隆某娱乐公司删除侵权歌曲,以每首音乐作品300元对上海某传媒公司进行赔偿,并承担案件诉讼费。武隆某娱乐公司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上海某传媒公司向重庆市三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市三中法院高度重视该系列案件的执行,立即组织执行精干力量研究制定执行方案。考虑到KTV主要在夜晚营业,执行干警先对该KTV进行暗访,确定该KTV在晚上正常营业,遂派出执行干警10余人,对该KTV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表明来意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表现出一脸委屈:“我在购买点歌设备时设备商告诉我所有歌曲是有版权的,现在又有人告我们侵权,我觉得很冤。欠国家的诉讼费和执行费我一分不少,但对申请人的钱我一分不给。”执行法官了解到叶某拒不履行的原因后,耐心向叶某释法明理,说明拒不履行判决的后果,同时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争取能够以和解的方式执结。经过现场反复磋商,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叶某承诺兑现全部案款,并删除了全部侵权歌曲。第二天,全部案款顺利到账,该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近年来,重庆市三中法院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多次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妥善执行,减少执行工作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既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同时又维护了知识产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