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三中法院《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和集中整治办工作部署。4月11日,法警支队组织召开司法作风专题集中学习讨论会,明要求、谈体会、践承诺,进一步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做到谨言慎行,持续锤炼司法作风,不断提升司法形象。
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了中政委关于印发《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通知、最高法院等两院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重庆市高法院关于印发《整顿机关作风十条规定》的通知、本院关于印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界定标准和禁业清单》的通知等上级和本院关于司法作风建设的8个规章制度。确保司法作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入脑入心,夯实了作风建设思想基础,筑牢了作风建设思想防线。
与会人员结合学习内容和自身实际畅谈了体会,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落实院党组书记、院长胡红军在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邓芝通报的重庆法院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和剖析为鉴,认真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认真查摆问题,积极参与整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法警支队党支部书记谭望江强调,司法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贵在坚持,重在实践,支部每一位党员、警队每一名干警都要以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加强对上级和本院司法作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的再学习、再深化,熟悉相关规定,明确相关要求。积极参加“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以张晓川等违纪违法案件为鉴,在每一项司法警务工作中作出承诺,谨言慎行,身体力行,锤炼作风。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积极主动参加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树立支部、警队和个人良好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