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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示范法院丨执结仅用4个工作日 被执行人送锦旗表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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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汤智纲  发布时间:2022-05-05 10:42:53 打印 字号: | |

4月28日上午,我院执行局收到一面锦旗,送来这面锦旗的正是被执行人,支付完执行案款的被执行人送来写有“善意执行 为民解忧”的锦旗表示感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陷困境:可供执行财产不足

申请执行人程某与被执行人重庆市希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翼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重庆仲裁委员会调解,希翼公司应向程某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违约金等396101元。因希翼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程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于今年4月13日执行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并立即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控、冻结等措施,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不足。

破难题:善意执行促成和解

执行干警通过电话与希翼公司人员多次沟通,从法律、情理、不及时履行将受到的惩罚以及对公司商誉和法定代表人名誉的不良影响等,进行劝导;另一方面,执行干警对申请执行人讲情理、摆事实,围绕双方实际情况,建议达成执行和解。最终,在执行团队共同努力下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226650元,被执行人负担执行费3350元,申请人免除被执行人其余169451元案款,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查控、冻结等强制措施。次日被执行人就向申请人支付完案款,该案圆满执结历时仅4个工作日。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还积极与双方沟通,促成申请执行人减免被执行人部分案款,并及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查控、冻结等强制措施,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用实际行动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让被执行人深受感动。执行工作结束后,希翼公司工作人员送来锦旗并表示:“感谢市三中法院的执行法官,在公正司法的同时,兼顾了被执行人经营状况,倾情为民,柔性化解矛盾,让我们感受到了法亦有情,人间有温暖。”


 
来源:市三中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