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两位法官同志了,多亏了你们,我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回了执行款!”近日,申请人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一面印着“司法为民 廉洁高效”的锦旗送到我院执行干警手中,表达对他们履职尽责、高效执行的真诚感谢。
申请执行人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垫江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启动了财产调查程序,责令被执行人限期报告名下财产情况。在收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报告后,承办人对该报告进行了仔细甄别、核实,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笔对重庆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500余万元。掌握到该财产线索后,承办人第一时间前往重庆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核实该笔债务。
在与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沟通时,其以工作繁忙、短时间查不清楚公司对外债务情况为由拖延配合法院调查,并拒绝签收法院送达的冻结裁定书、限期履行债务通知书。承办人在向其释明拒不履行协助义务将面临罚款、拘留的法律后果后,留置送达了法律文书,并明确告知逾期不履行又不提出异议的,我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该公司最终同意履行该笔到期债务。我院在收到第三人重庆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的案款后,第一时间办理兑付,申请人收到执行款后,将这一面锦旗送给案件承办人,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
近年来,我院立足切实解决执行难重大部署,创新执行机制,提升执行水平,持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先后执结一大批“骨头案”,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