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我院刑庭移送执行一起抢劫罪没收郑某个人财产2万元的案件,立案后我依法及时向正在服刑的被执行人郑某送达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总对总查询等技术方式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但未能查找到有效财产线索。
执行过程中,了解到被执行人郑某希望亲属能想办法为其筹措执行款用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我立即与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委会工作人员联系,较为详细的了解被执行人亲属性格特征、人际关系、经济状况等重要信息。在与被执行人郑某的母亲程某取得联系后,向其表达了郑某的意愿,但程某及其亲属表示,由于多种原因只愿意代为履行5000元。
随即,我对郑某亲属进行了情与法的沟通:一是郑某长期在监狱服刑,特别需要来自家人的鼓励与关怀,助力郑某在监狱早日改过自新;二是郑某在监狱里面没有感受到来自家人的关爱与支持,出狱后可能会埋怨亲属的冷漠和无情;三是如果只代为支付5000元,那么被执行人的该项法律义务未能完全履行,将影响到被执行人的减刑;四是被执行人如能争取立功减刑,提前半年或一年出狱能更好的适应社会环境,外出工地务工可能几个月就把钱挣回;五是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我将尽心解答,衷心祝愿您儿子早日出狱、一家团聚共享天伦之乐。
经过我释法析理、耐心劝说后,被执行人父母最终放下心结,表示愿意想方设法找亲朋好友筹集2万元,用以支付该笔执行款。2023年3月24日,我院收到了该案2万元执行案款,于当日向被执行人服刑监狱送达执行完毕结案法律文书。
有温度、暖人心,办案公正高效,是我永恒不变的初心和使命。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很多事就好办得多了,执行是否有温度,当事人的心是能感受得到的。唯有用心、用情、依法设身处地解决当事人实际问题,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权威的结案方式才是最具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最佳结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