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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中法院机关团委召开换届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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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玥婷  发布时间:2023-09-26 15:26:4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团委的工作水平,为机关团委注入新鲜血液,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市三中法院机关团委于9月25日召开团委换届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团委委员。会议由院机关党委青年委员刘继雁同志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宝红同志,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谭望江同志列席会议,第三届机关团委委员、超过三分之二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及部分青年干警参会。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第三届机关团委委员高龙英同志代表第三届机关团委作工作报告。

严格依照《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团委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超过三分之二的有表决权的团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出7名第四届团委委员。

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宝红同志代表院党组对大会的成功召开和新当选的团委委员表示祝贺,对上一届机关团委班子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新一届机关团委的未来工作开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把握宗旨使命,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继承弘扬与党同心、跟党奋斗的光荣传统,坚决贯彻落实院党组决策部署;

二是加强自身建设,围绕大局谋作为。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发展思路,积极探索“党建+团建”工作新模式,切实提升共青团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贡献度;三是发挥平台作用,服务青年促成长。要努力当好党联系青年最为牢固的桥梁纽带,主动想青年之所想、急青年之所急,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让大家切实感受到关爱就在身边、关怀就在眼前。

同时,谢宝红院长还寄语参会青年干警:一是要做有理想的法院青年。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将“小我”融入“大我”,自觉将个人的奋斗目标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结合起来,将党的目标内化为自身的价值追求,与国家共进步、与时代同发展;二是要做敢担当的法院青年。要主动走出“舒适区”、投身“服务区”,要敢担服务大局之责、司法为民之责、能动履职之责,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将党委关注的中心工作主动纳入法院工作和职责领域思路范畴,在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创新绩、拓新路,更好地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三是要做能吃苦的法院青年。要吃学习的苦,始终保持“本领恐慌”的危机感,不断拓展学习视野。要吃锻炼的苦,要多啃啃“硬骨头”,多接接“烫手山芋”,多当当“热锅蚂蚁”,切实练就可以独立应对复杂局面的“十八般武艺”。要吃自律的苦,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四是要做肯奋斗的法院青年。要做到衣食无忧而不忘艰苦,岁月静好而不丢奋斗,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境界接续奋斗。要坚信没有做不到、没有完不成、没有不可能,主动“支棱起来”,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永不停滞的前进姿态,在激扬青春、开拓人生、法治建设的进程中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青春篇章!

会议最后,全体参会人员起立奏唱“共青团团歌”。参会干警纷纷表示,作为新时代的中国青年,定会牢记初心,不忘使命,把梦想装在心里,将责任扛在肩上,争做复兴栋梁、强国先锋。


 
来源:市三中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