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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几只鸟,竟成了被告——市三中法院“老马工作室”促成破坏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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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荣  发布时间:2023-11-16 11:38: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三中法院就市检察院三分院诉方某、祁某、葛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组织诉前调解,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当庭在“老马工作室”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市三中法院充分发挥“老马工作室”多元解纷作用,庭前联系当事人释法说理及沟通协商调解方案,成功实现该案诉前调解,督促被告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被告方某、祁某、葛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非法猎捕21只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鸟类),其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严重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被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综合考虑被告认错态度,市三中法院“老马工作室”当庭引导并组织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进行调解,被告主动表示愿意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依法在人民法院报公告后,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经审查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法定条件,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收到民事裁定书后,被告立即支付了生态环境损失费。

庭后,审判员和人民调解员利用“庭后一刻钟”对方某等三人开展警示教育,野外不是法外,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人类和谐共生的重要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方某等三人表示,愿意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现身说法,教育引导身边人保护野生动物、维护和谐生态环境。

党的二十大提出了“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目标和要求,下一步,市三中法院将牢牢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延伸“抓前端、治未病”的审判职能,打造高质量环境资源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来源:市三中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